在我国建筑市场的投资逐渐由一体化向多元化转变的现状下,建筑业发展态势良好,规模发展壮大。在重要的转型期间,财务管理风险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的风险意识不够强,风险管理体系不高。在一般性经营活动中,可能会出现不可预测、不可控的情况,造成财务风险。公司的财务管理风险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建筑企业的健康经营。在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业务扩展与项目的不断进行使企业规模加大,承接的业务项目也不断扩大,企业需重点防范采购环节及合同履约环节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项目采购供应全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建立严格的采购请购程序及授权审批权限,对请购、采购预算管理、采购方式、采购合同、采购付款审核程序进行严格控制。为降低物资采购风险,验收人员对采购的工程物资严格验收入库。采购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熟悉工程建设各个环节,预测工程进展中的物资需求,及时满足建设项目物资需要。对外,根据客观政策及市场的变化,掌握材料物资的价格涨幅变化周期及原因,不断调整企业的采购方案,协助企业降低工程预算成本,降低财务风险。同时应积极处理好与供应方之间的关系,对供应方进行实时的评估管理,尽量规避供应链风险。这就要求企业加强对采购人员的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制度约束采购人员,防止以权谋私等违法情况的发生。
企业应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同签约前的准备工作。第一,审查对方签订合同的签约能力,主要包括审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及合同履约能力并确定对方的法律主体,确保合同权利及义务的履行。第二,审查合同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是否开具正式的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具有真实性及法律效力。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对方转嫁的合同风险,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漏洞或法律陷阱,合同签约及审查人员是否达到专业的能力。企业在合同履约期间应加强管理。加强与发包方的沟通管理,督促发包方按照建设合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付款程序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发包方不得无故拖欠工程款。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监督,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合同重大事项变更,尤其要加强工程的质量把控、进度管理、投资控制,确需重大事项变更的,应当与发包方进行沟通,按照规定的权限及程序进行审批管理。重大工程项目变更应当按照项目决策控制和项目概预算控制的执行程序重新履行项目审批手续,以降低合同履约风险以及企业财务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关系着企业的发展运行,了解财务风险出现的原因,加强识别多种风险类型,对风险类型采取多种防范措施用以降低经济损失。施工企业只有认识到财务风险的重要性,才能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高度重视企业的财务风险,以积极的态度、科学的方式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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